废铅蓄电池及蓄电池仓储库项目水保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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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的规定,成都川西蓄电池(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崇州市主持召开了“废铅蓄电池及蓄电池仓储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崇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将进行答疑。
建设单位:成都川西蓄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王工13488916270
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28-823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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